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为提升全体员工的服务精神与担当意识,优化行政管理水平,有效增强行政工作效率首问负责制度,特制定本项制度。
首问责任制规定,首位接待的责任人需负责处理或协调、联络相关部门来办理服务对象所需办理的各项事务,同时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疑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服务对象。这一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所谓首问责任人,即在系统内部,首位负责接听电话、接待访客、收取信件的工作人员。若在接待访客的过程中首问负责制度,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工作人员被同时询问,那么其中职位较高的那位将承担首问责任。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服务对象来电或来访,不论其诉求是否属于我方或本部门的责任区域,首接人员都应积极热情地予以接听或接待,同时需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记录。
处理各种来电、接待来访、阅读来信时,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确保处理迅速且精确无误,同时还要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遇到不明了或把握不准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
对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处理,或一次性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办理流程和要求。同时,应保持热情和耐心,详细解答相关疑问医院首问负责制的内容,确保服务对象完全理解。
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若相关责任人因开会、出差、休假或病假等原因暂时无法在岗或无法取得联系医院首问负责制的内容,首问责任人需详尽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拟办事项的具体内容,同时负责将相关信息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者向本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并请求处理。
本科室(单位)与办属其他职能部门(单位)之间交叉的工作任务,其首问责任应归属于本科室(单位)的职责范畴,需主动进行协调,并与其他部门携手共同完成。
若问题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责范畴医院首问负责制的内容,却在本办系统权限之内,首问负责人不得以“不知情”、“不明白”、“非我职责”等言辞拒绝,而应积极协助服务对象与相关职能单位建立联系;若无法取得联系,则应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需联系的单位名称、具体位置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若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畴,首位接待人员需热情周到地接待,细致耐心地进行说明,同时,根据个人所掌握的知识,尽力提供帮助和指导。
八、对于匿名来电、来信以及那些无理取闹的访客,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主动且迅速地,将处理结果通知给服务对象。
第五条,我办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在首问负责制执行过程中表现突出、涌现出的优秀事迹及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规定,编委办综合科承担首问负责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任务,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和优秀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