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由宁夏大学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本科教育机构。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保持健康、有序和高效的态势,同时保障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遵循依法治招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法规,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院校代码:13325)
第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七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通过审核后,将获得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毕业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凡符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者,将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着手进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在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时,学院会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的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考生对学院各专业的认可程度等多个因素。
第九条 学院根据省域及专业划分的招生名额,在上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对外公开发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准则规定,招生活动需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全面评估考生综合实力,并依据综合评价结果,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
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二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对于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需依照该省招生办公室的既定规则进行录取;而对于那些对录取有特定要求的省份,则需严格遵循该省的录取方针。
宁夏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的排名规则是:首先,将同一类别考生根据他们的总分(包括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列;如果总分相同,则依据单科成绩和科目顺序进行排序。文史类考生单科排序依次是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则是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此外2025年宁夏新华新华学院音乐系录取专业分数线,还需考虑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级差,不同专业间的级差为1分。
学院承认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的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并决定不再自行组织体育类专业的考试。在宁夏,体育类考生的排名方式如下:依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文件中的规定,采取平行志愿的投档和录取方式。考生的高考总分需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的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必须达标,之后将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录取。
学院对宁夏教育考试院所举办的美术及音乐类联考成绩予以认可,并决定不再自行组织相关艺术专业课程考试。宁夏地区艺术类考生的排名方式如下:依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规则,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与录取机制。考生的高考总分需达到本区艺术类文化课的最低录取标准,同时艺术统考成绩需达标,之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录取。综合评定分数的计算方式是,高考总分占比为30%,而艺术类统考成绩则占据了剩余的70%。
六、针对符合加分或降分录取标准的考生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需依照既定规则进行处理。被录取的学生需在入学后的前三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政策接受复查。若复查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招生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将予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学院将依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实施专业调整;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同时拒绝接受专业调剂,则将进行退档处理。
九、凡经学院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寄送录取通知书,同时也会在学院的招生官方网站上公布录取信息。此外,所有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2025年宁夏新华新华学院音乐系录取专业分数线,其录取信息将由各自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在当地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学院根据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生源地区招生办公室的批准之后,可以对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时,应严格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五官端正的条件,且不得患有视觉、听觉、发音器官或肢体方面的疾病;而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除了五官端正,无上述疾病外,男生身高通常需达到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则通常需达到160厘米以上;至于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则需确保自己没有色盲或色弱等问题。
第七章 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有综合性质的奖学金,金额介于500至1500元之间,旨在表彰学业成绩极为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条例,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其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
学院向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开放了勤工俭学的途径。若在校生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他们可以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每年2000元至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规定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执行。具体来看,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每年20000元;体育类专业的学费为每年17000元;文理科专业的学费则在每年15000至16000元之间;而住宿费用则介于每年800元至2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2548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学院网址:http://xinhua.nxu.edu.cn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2025年宁夏新华新华学院音乐系录取专业分数线,该小组下属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学院明确表示,不会将招生任务委托给任何组织或个人。
若学院过往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或规定与现行的本章程内容存在矛盾,则应遵循本章程的规定;同时,若本章程中存在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及规定不相符的部分,应以国家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章程中未详尽规定的事项,解释权归属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